Get the Flash Player to see this rotator.
您现在的位置 >> 首页 >> 行业新闻

行业新闻

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(HJ 274—2026)
作者: 来源:
 

为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,规范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行,生态环境部批准发布《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》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。

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工业园区的评价方法、评价指标和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等内容。

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6年,2015年第一次修订,本次为第二次修订。

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:

——增加了基本要求;

——将指标分类修改为减污降碳、发展质效、创新驱动、生态引领四大类,评价指标分为必选指标和特色指标;

——在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》(HJ 274—2015)基础上,考虑分类分区指导,更新部分指标,修改部分指标限值。
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批准建设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(生态工业园区)按照本标准执行。已批准建设和已命名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(生态工业园区)自2029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,不再执行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》(HJ 274—2015)中的相关规定。《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》(HJ274—2015)同步废止。

[关闭]

友情链接: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|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| 中国环境检测总站 | 瑞典SWEMA | 德国TESTO | 美国FLUKE |